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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,按照与遴选人数1∶1的比例,集体讨论、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,不唯分取人。
凡面试人选达到规定比例的,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。确有特殊情况,须书面说明情况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。
(五)公示、办理相关手续
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苏州先锋网上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后,反映问题影响遴选的,取消遴选资格,
由用人单位党组(党委)研究是否递补,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。
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,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,由用人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,办理相关手续。
根据工作需要,经与调出单位协商一致,办理调动手续前可对拟遴选人员进行试用,时间不超过3个月。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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